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其中监事梁亚钊以通讯方式出席),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帆轻工电子公司和广州轻工表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就汇智谷、乐善创意园物业租赁事项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6年,租赁总面积为44,442.3821平方米,租金总额为10,484.4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