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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1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奔朗新材52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育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吴桂周、刘祖铭、易兰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2.70亿元人民币,本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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