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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1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8日,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45,47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829.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252.16万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9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9,924.16956.964.80%
2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328.00438.835.27%
合计--28,252.161,395.794.94%

截至2024年1月9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4447400104004274416,443,079.30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80110100133216526583,484,490.38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95508800828370010500.00
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44474001040043254327,714.96
合计--100,255,284.64

注: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4474001040042744中的17,5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定期存款账户。截至2024年1月9日,通过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募集资金共计17,520.00万元。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2.70亿元人民币,本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1、投资决策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奔朗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奔朗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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