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2024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祖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吴战篪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备案等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公司制度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并对《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45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