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智汇雅苑6号院6号楼8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0,347,9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5.865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田玉波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田广良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杨威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孙雪出席了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公司高管张海峰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40,305,100 | 99.9695 | 42,800 | 0.0305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40,305,100 | 99.9695 | 42,800 | 0.0305 | 0 | 0.0000 |
3.00、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40,305,100 | 99.9695 | 42,800 | 0.0305 | 0 | 0.0000 |
3.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40,305,100 | 99.9695 | 42,800 | 0.0305 | 0 | 0.0000 |
3.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40,305,100 | 99.9695 | 42,800 | 0.0305 | 0 | 0.0000 |
3.04、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40,305,100 | 99.9695 | 42,800 | 0.0305 | 0 | 0.0000 |
3.05、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40,119,600 | 99.8373 | 228,300 | 0.1627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 294,100 | 87.2959 | 42,800 | 12.7041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3.01、3.02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3.00涉及5个子议案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表决结果已逐项披露。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璐、杨柳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