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月8日、1月9日、1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1月8日、1月9日、1月10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振华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