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委员改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委员改选的议案》。鉴于原审计委员会中李淑清女士为公司高管,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现由董事李淑清女士改选为董事葛树辉先生。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唐玮(独立董事)、满云(独立董事)、葛树辉,唐玮为主任委员。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调整,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