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51 证券简称:天首5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9号院朝阳区八里庄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13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锋利(由参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锋利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5,142,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56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51,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2人,董事邱士杰、胡国栋、李晓斌、张先、赵向阳、单承恒、孙健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刘苑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姜琴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3-2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5,142,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尹玲、陈晨
(三)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