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4 日通过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第一季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吴宁、吴用回避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