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月9日,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京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
审议通过。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法人的议案》
根据修改后公司章程中第八条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拟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李春荣先生变更为总经理李剑刚先生,《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相关变更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