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二)会议召集人姓名和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
(三)审议事项或议案;
(四)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的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生效后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