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四)重大业务往来,是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或《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事项;
(五)任职,是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