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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东和新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东和新材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和新材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元)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150,000,000.00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接受关联方担保700,000,000.00
合计-850,000,000.00

二、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情况

(一)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方Southern Minerrals IntlTrading Ltd(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耐火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不超过70,000.00万元,由毕胜民、毕一明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南方矿产

名称:Southern Minerrals IntlTrading Ltd(南方矿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矿产”)

住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45-251号守时商业大厦B室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李淑芹

注册资本:港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耐火原料的国际贸易

实际控制人:Qingbin Zhang(张庆彬)

关联关系:南方矿产的实际控制人Qingbin Zhang(张庆彬)持有公司11.65%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南方矿产2023年度1-10月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418.58万港元,净资产117.96万港元,营业收入7,003.09万港元,净利润446.14万港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与公司具有多年业务往来历史,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2、毕胜民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职务: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18.41%的股份,与毕一明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毕一明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职务: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10.80%的股份,与毕胜民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审议情况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第1项: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2项: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1项,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第2项,关联董事毕胜民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宝华、赵权、孙希忠已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为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先后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健实赵 楠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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