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阅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掌阅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896,83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1,111,38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410,546.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7,700,833.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2月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1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24日,掌阅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及《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掌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掌阅”)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版权资源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南掌阅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0月18日,掌阅科技、海南掌阅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望京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根据《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数字版权资源升级建设项目 | 71,595.14 | 71,595.14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46,368.68 | 34,516.00 |
合计 | 117,963.82 | 106,111.14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4,516.00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此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约63,494.1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是否发生变更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备注 |
1 | 否 | 数字版权资源升级建设项目 | 71,595.14 | 62,195.04 | |
2 | 是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34,516.00 | 0.00 | 该项目已变更为“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 |
3 | 否 | 智能中台化技术升级项目 | 34,516.00 | 1,299.15 | |
合计 | 106,111.14 | 63,494.19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数字版权资源升级建设项目 | 2024年2月 | 2025年8月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数字版权资源升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总体规划进行募投项目实施,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数字版权资源升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外部宏观经济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放缓了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实现股东回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数字版权资源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8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版权资源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数字版权资源
升级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2025年8月。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相关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颜煜 孙大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