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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电器: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0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05转债代码:113549 转债简称:白电转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变电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3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浙变电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进展概述

(一)提供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变电气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二)担保的决策程序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浙变电气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各自的担保管理制度审批每一笔担保,办理必要的手续,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同类别的各子公司(含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预计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69704669XE

3、成立时间:2009年11月04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5、法定代表人:胡德兆

6、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维修、售后服务;电力工程承包施工(凭有效《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经营);变压器站建设;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3,700.0067.71%
2南京实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7,800.0022.29%
3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500.0010.00%
合计35,000.00100.00%

9、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变电气的资产总额为89,796.99万元,负债总额为89,977.63万元,资产净额为-180.6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7,039.67万元,净利润为-5,436.09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浙变电气的资产总额为93,740.57万元,负债总额为99,711.20万元,资产净额为-5,970.63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56,177.86万元,净利润为-1,787.91万元。

10、与公司的关系:浙变电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他股东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人: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二)担保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500万元

(六)担保范围:浙变电气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打包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垫款、保证、委任保证、外币外销贷款、买入光票、进出口押汇、进出口外汇业务、应收帐款承购、金融交易(如有)及其他授信银行经监管机关所许可办理之业务等一切往来具体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对于主债务人所发生之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损害赔偿。

(七)保证期间: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银行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贷款、项目融资、贴现、透支、拆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各主

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日;

(2)信用证、保函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授信银行开立的付款通知中规定的付款日。

(3)进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出口发票贴现、打包贷款的授信银行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日。

(4)若授信银行和债务人协商对债务进行展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展期到期日,若授信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届满之日为被宣布提前到期日。

2、部份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授信银行未受清偿的,授信银行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浙变电气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向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针对上述担保,浙变电气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南京实远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因不参与浙变电气经营,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公司系浙变电气的控股股东,其经营决策、日常生产经营实际由公司负责管理,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和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300万元,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9%。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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