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内审部负责人蒋志刚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调动,不再负责内审部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吴旭明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吴旭明先生的简历和相关情况如下:吴旭明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资金主管、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
吴旭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吴旭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