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宿迁天人和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预披露公告。根据预披露公告,股东宿迁天人和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深圳市天人合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9月25日更名,以下简称“天人和一”)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22.50万股,占预披露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5.0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到期。根据公司收到的股东天人和一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到期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披露情况 | 股份变动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股数占减持时总股本的比例(%) |
天人和一 | 公告:2023-056 | 集中竞价 | 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 | 16.59 | 105.56 | 0.58 |
天人和一 | 公告:2023-056 | 大宗交易 | 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5日 | 15.53 | 98.00 | 0.54 |
天人和一 | 详见本公告 | 大宗交易 | 2023年7月26日 | 15.68 | 13.00 | 0.07 |
合计 | 216.56 | 1.19 |
注:1)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述减持股数中包括监事王建华女士所减持的间接持有的5.3993万股股份,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天人和一 | 合计持有股份 | 960.00 | 5.28 | 743.44 | 4.0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60.00 | 5.28 | 743.44 | 4.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宿迁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5,280.00 | 29.06 | 5,280.00 | 29.0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80.00 | 29.06 | 5,280.00 | 29.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乔荣健 | 合计持有股份 | 1,449.60 | 7.98 | 1,449.60 | 7.9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2.40 | 1.99 | 362.40 | 1.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87.20 | 5.98 | 1,087.20 | 5.98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7,689.60 | 42.32 | 7,473.04 | 41.1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02.40 | 36.34 | 6,385.84 | 35.1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87.20 | 5.98 | 1,087.20 | 5.98 |
注:1)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司董事、董事长乔荣健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毛爱军女士,公司监事王建华女士均通过天人和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因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不会对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所持有的股份进行锁定且上表均按中登的数据口径进行填列,故上表中天人和一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包括前述人员的高管锁定股份;3)自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宿迁顺其自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天人和一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天人和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拥有公司权益自44.64%下降为41.13%,累计变动比例为3.51%。于2023年12月13日,乔荣健先生与东阳城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乔荣健与东阳城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宿迁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乔荣健先生拟向东
阳城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天荣健55.7613%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4)因公司可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以公司总股本18,169.7272万股、18,169.8421万股为计算基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天人和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预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天人和一减持计划已到期。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天人和一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到期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