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监事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朱沛如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朱沛如女士辞职后还将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证券事务部经理职务。朱沛如女士原定任期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沛如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补选新的监事就任前,朱沛如女士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其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沛如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朱沛如女士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朱沛如女士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稳定、规范运作,公司股东提名张玲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张玲女士简历张玲,女,汉族,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学历,已获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具有中级会计职称。1996年9月至2002年5月任新疆天山汽车厂会计;2002年6月至2005年1月任乌鲁木齐市捷运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3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审计主管。
张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玲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到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