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0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进行延期。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1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7,380,499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7,096,001.1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8,096,623.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8,999,377.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11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注(未经审计) |
1 |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 | 73,994.55 | 70,006.86 | 63,630.04 | 8,037.13 |
2 |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Ⅱ期) | 64,984.54 | 61,411.64 | 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6,322.21 | 56,322.21 | 27,269.90 | 27,269.90 |
合计 | 195,301.30 | 187,740.71 | 90,899.94 | 35,307.03 |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截至2023年11月30日数据。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建设周期(月) | 调整后的建设周期(月) |
1 | 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 | 12 | 18 |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募投项目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的影响,项目相关施工作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减缓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结合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决定将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实
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的建设周期由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