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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9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1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月8日下午14:00在公司北京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文博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4人,代表公司股份309,966,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股份51,122,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9人,代表公司股份258,843,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9,426,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95,1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7,631,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48%。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09,966,725股。同意309,70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2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9,161,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87%;

反对26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1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09,966,725股。同意307,559,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35%;反对2,3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7%;弃权3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7,019,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650%;

反对2,37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25%;

弃权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5%。

3、审议未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09,966,725股。同意58,399,9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07%;反对251,536,3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495%;弃权3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9,072,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45%;反对3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30%;弃权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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