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由2,249,161,747股增加至4,285,724,351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仅为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列出):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王倩 | 职工监事 | 35,032 | 0.0016% | 35,032 | 0.0008%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