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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包材:董事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8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单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由于陈佰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补选单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单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纪委委员、监事,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本次任命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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