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楚峰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实际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