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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9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4-011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13: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上午9:15至2024年1月25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48-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周文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宗焕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缪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2.01选举张文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崔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李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周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1-3议案董事、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料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1-3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

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48-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沈洁

(2)联系电话:0519-88065009

(3)联系传真:0519-83632723

(4)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48-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邮政编码:21314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881,投票简称:盛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 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票数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周文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宗焕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缪一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2.01选举张文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崔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李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周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 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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