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4-002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161 | 威高骨科 | 2024/1/4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8)。因议案2需进行逐项表决,需增加议案2的次级议案,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2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更正后: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7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3年12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
他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 14点50分召开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
至2024年1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7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3 |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2.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7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3 |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