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
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资情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2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3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250,000股,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60,10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9,5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0,597,169.81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498,169.81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99,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CDAA1B04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99,000.00元,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129,522.49 | 120,050.89 | 65,009.9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
10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65,920.83 | 60,944.54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偿还银行贷款 | 50,000.00 | 50,000.00 | 0.00 |
合计 | 265,443.32 | 250,995.43 | 65,009.90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根据该项目实际发行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的审验结果,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9.90万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建设,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本次对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文件,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系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