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4-006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3年12月22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772.86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28号”《关于核准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6,347,100.00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58,791,831.9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555,268.0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7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2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水平,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增加自主研发产品的比重,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分别调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募集资金3,000万元、5,000万元。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投资,该项目总投资额为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已于2022年5月12日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 备案文件 |
1 |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 25,982.82 | 25,982.82 | 昆经信备[2018]82号 |
2 | 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 22,929.07 | 17,929.07 | 昆发改备[2018]440号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452.00 | 2,452.00 | 昆发改备[2018]439号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 | 13,391.64 | - |
5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 | 8,000.00 | 昆周投备案[2022]7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 备案文件 |
合 计 | 68,363.89 | 67,755.53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周市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杨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周市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杨支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存储方式 | 截至2023年 12月22日余额 |
活期存款 |
1 |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3200506952 | 活期 | 57,728,565.04 | |||
2 | 8112001013500636713 | 活期 | 4,906.83 |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500001430 | 活期 | 1,614,505.43 | ||||
4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杨支行 | 2010020084304 | 活期 | 8,065,417.96 | ||||
2010020016678 | 活期 | 5,173.31 | ||||||
活期存款小计 | 67,418,568.57 | |||||||
现金管理 | ||||||||
1 |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杨支行 | 2010020016678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3200506952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
8112001013500636713 | 结构性存款 | 20,220,000.00 | ||||||
8112001013500636713 | 结构性存款 | 22,000,000.00 | ||||||
3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杨支行 | 2010020084304 | 结构性存款 | 61,000,000.00 | ||||
现金管理小计 | 233,220,000.00 | |||||||
合计 | 300,638,568.57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12月22日,募集资金使
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 |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 25,982.82 | 25,982.82 | 21,179.00 | 6,772.86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主要包括“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用自有资金支付。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在三方监管专户,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6,772.86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
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2024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6,772.86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