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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赛格:《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6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十条 根据《公司法》、《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第十条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的活动,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2第六章 党委 第一百四十五条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第五章 公司党委 第九十七条 根据《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百〇二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配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应当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3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委工作部门和纪委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本条删除
4本条新增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公司党委班子成员职数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
5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 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 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 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 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 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6本条新增第一百〇一条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7第一百四十八条 党委会讨论决定以下企业重大事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和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同级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研究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措施; (二)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和重要措施;公司党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党委委员分工、党组织设置、党组织换届选举,以及党委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任免,企业中层人员人选和其他重要人事安排事项; (四)研究决定党委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任免;决定公司党务纪检干部的任免;其他应报党委研究讨论的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干部推荐人选;审议决定所属企业经营班子市场化选聘方案;公司其他重要人事安排; (五)以党委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示,审定下属党组织提请议定的重要事项等; (六)党委的年度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党内先进典型的宣传、评选、表彰和奖励;审批直属党总支、支部发展新党员;大额党费的使用; (八)研究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大事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本条删除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规定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审议公司纪委工作报告和案件查处意见,管理权限内的重大案件立案和纪律处分决定; (九)公司职工队伍建设、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需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8第一百四十九条 党委讨论审定以下事项: (一)工会、共青团、义工联等群团组织提请公司党委会审定的问题; (二)工会、共青团、义工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报告,工代会、职代会、团代会等会议方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工会、共青团、义工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方案、重要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上报的各类先进人选; (四)工会、共青团、义工联等群团组织的岗位设置、主要负责人的推荐、增补、调整和审批。本条删除
9第一百五十条 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以下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上级机构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本条删除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10第一百五十一条 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充分沟通。 (三)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四)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应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如得不到纠正,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本条删除
11第一百五十二条 党委制定专门议事规则以及相关配套工作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运作高效。本条删除
12第一百五十三条 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本条删除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六)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七)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八)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九)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十)保障党员权利; (十一)其他应由纪委承担的职能。
13第四十三条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适用于本章程第一百〇九条第二十四款。 ……第四十三条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适用于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十四款。 ……
14第一百三十六条 ……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四十二条 …… 本章程第一百〇三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
15第一百四十二条 ……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 出现本章程第一百三十六条 第三款所规定情形之一; ……第一百四十八条 ……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 出现本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情形之一; ……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16第一百五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条(五)~(八)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章程第一百〇三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〇五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〇六条(五)~(八)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17第一百六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第一百六十二条 本章程第一百〇三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18第一百六十九条 …… 监事离任的,本章程第五章关于董事辞职的相关规定,适用于监事。第一百六十六条 …… 监事离任的,本章程第六章关于董事辞职的相关规定,适用于监事。

因新增及删除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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