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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气体: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6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06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广钢气体(南通)冷

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芯恩(青

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

? 投资金额:四个项目合计拟投资总额为155,362.43万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

金投入金额为29,110.86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10,00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当地配套政策支持等因素影响,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的风险。

2、本次投资在项目达产后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钢气体”)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000万元超募资金实施“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广钢气体(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以下简称“项目四”)。其中项目一拟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项目二拟使用超募资金25,000.00万元,

项目三拟使用超募资金45,000.00万元,项目四拟使用超募资金32,0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7,801,211.3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814,636.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合肥长鑫二期电子大宗气站项目44,074.2820,000.00
2合肥综保区电子级超高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53,531.6925,000.00
3氦气及氦基混合气智能化充装建设项目(存储系统)62,161.704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89,767.67115,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约为191,781.46万元,已存入存管账户进行管理。

(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687.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拟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金额资金投入形式
1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14,938.013,132.558,000.00出资+借款
2广钢气体(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32,915.633,437.7325,000.00出资+借款
3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62,968.8810,704.8645,000.00出资+借款
4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44,539.9111,835.7232,000.00出资+借款
合计155,362.4329,110.86110,000.00-

注:上述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8日。

上述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一: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广钢气体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广州粤芯三期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一套10000Nm

/h制氮机装置及大宗气站附属系统。预计项目总投资14,938.01万元,项目周期预计为供气合同生效后21个月。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粤芯集成电路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五路28号

3、项目建设周期:供气合同生效后21个月

4、项目建设内容及计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4,938.01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3,132.55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一套10000Nm

/h制氮机装置及大宗气站附属系统。

5、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项目内容金额(万元)投资占比
设备购置12,51183.8%
安装工程费1,56810.5%
其他费用8595.7%
合计14,938100.0%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把控建设环节中的各项成本开支,具体以未来实际结算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6、项目涉及的审批及备案:备案已完成、相关审批正在办理中。

(三)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符合广钢气体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在广东地区电子气体业务的领先地位加快产业合理布局,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是广钢气体当前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广钢气体需要通过寻找优质和符合自身发展规划的项目,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广东市场电子超纯业务的规模和领先地位,本次广州粤芯集成电路超纯大宗气站项目的建设,契合广钢气体的发展规划。

2、本项目实施风险可控,发展空间广阔

该项目具有可持续发展广泛空间,是广州地区少数现有成熟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三期项目,有政府及大基金支持和扶持的绝对优势。广钢气体本身在电子超纯项目的资金、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具备了条件,能够保障项目的建设和后续运行管理,项目财务分析收益稳定,风险较低。

3、本项目实施具有明显的地区协同效应

追求长期、稳定、获利的业务一直是广钢气体一贯的企业发展策略。广钢气体现有的电子超纯客户及装置,现有的客户管理团队、项目执行团队和远程监控系统将带来更大的协同效应。芯片配套供气业务一直是广钢气体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广钢气体应抓住机遇为客户提供可持续性的配套服务,进一步巩固广钢气体在珠三角电子超纯行业以及现场制气领域的主导地位,打造广钢气体作为中国民族工业气体企业的战略品牌。

(四)主要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本项目为客户生产线配套,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行政许可办理等应依政策合法合规进行。大宗气站目前按危化品行业政策实施监管,因此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2、技术风险

本次气体项目规模不大,但品质要求高,具有一定技术门槛和壁垒,在项目实际建设及后期运营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3、项目减值风险

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后,若现场制气客户用气量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新增产能利用率较低及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存在一定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五)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本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新建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项目二:广钢气体(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广钢气体(南通)有限公司、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一套710吨/天冷能空分装置及附属系统,预计项目总投资32,915.63万元,项目周期预计为获取节能评估报告批复后26.5个月,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钢气体(南通)冷能综合利用空分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3、项目建设周期:节能评估报告批复后26.5个月

4、项目建设内容及计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2,915.63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3,437.73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25,0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一套710吨/天冷能空分装置及附属系统。

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把控建设环节中的各项成本开支,具体以未来实际结算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5、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项目内容金额(万元)投资占比
设备购置费22,48868.3%
建筑工程费5,49516.7%
安装工程费2,1096.4%
其他费用2,8248.6%
合计32,916100.0%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6、项目涉及的审批及备案:备案已完成、相关审批正在办理中。

(三)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符合广钢气体产业战略规划和布局

目前广钢气体正重点在长江沿线城市推进“半导体项目+产业基地”战略,加强产业战略布局。在华东核心区域内布局具有成本竞争优势的冷能空分项目,能够充分展示广钢气体的能力和品牌地位,为广钢气体在华东地区竞争大型管道气及电子超纯气业务提供重要支持和供应保障,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符合广钢气体产业发展战略。

2、项目地理位置优越,需求增长潜力大

江苏启东市吕四港区临近上海崇明岛,距离上海浦东新区仅80公里左右,是各大气体公司竞争的重点区域之一,地理位置优越。作为广钢气体产业在华东地区的生产基地,将进一步拓宽广钢气体产业业务辐射范围,将极大地提升广钢气体品牌影响力,符合广钢气体产品更高起点、更专业运营的目标。

3、较常规空分更具运营成本优势

冷能空分装置通过利用LNG的冷能,可以有效降低空分电耗30-40%,实现生产成本的有效降低,液体产品的生产成本一般能够降低100-200元/吨的幅度,将使本项目拥有颇具竞争力的营运成本和更优的生存能力,相比常规的空分建设,能够争创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主要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从本项目来看,工业气体属于危化品,项目公司将按危化品行业管理,随着国家都安全生产要求的提升,很多地方已经要求将危化品项目统一纳入化工园区,实现统管,加上项目建设在安全、环保、生产经营、道路运输等方面需要的行政许可,项目在立项备案和建设中将必然受政策的约束,存在政策变化导致的可持续性风险。

2、冷能供应风险

冷能空分项目在技术上是利用LNG气化产生的大量冷能代替电能生产工业气体产品,因此,冷能供应是否稳定可靠是冷能空分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上游冷量输入温度和流量的稳定性将决定空分装置能否稳定开机及成本效率,将直接决定项目后续能否长期稳定运营,存在一定的冷能稳定供应风险。

3、市场风险

液体空分项目的特点之一就是所有产品面向市场销售。因此,液体产品的产销率、市场供需关系和市场拓展情况、产品价格走向等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成败,没有管道气的依托,一旦终端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产品销售收入必将受到大幅度影响,从而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回报。

4、项目减值风险

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后,若出现市场开拓不足或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新建工厂产能利用率较低,并出现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存在一定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五)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本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新建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项目三: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广钢气体(北京)有限公司、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将为长鑫集电(北京)存储技术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两套32000Nm3/h Super-N PLUS制氮机及附属系统,预计项目总投资62,968.88万元,项目周期预计为供气合同生效后38个月。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长鑫集电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周期:供气合同生效后38个月

4、项目建设内容及计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2,968.88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10,704.86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45,0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两套32000Nm

/h Super-N PLUS制氮机及附属系统。

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把控建设环节中的各项成本开支,具体以未来实际结算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5、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项目内容金额(万元)投资占比
土地及外电费5,0007.9%
设备购置费38,44161.1%
土建工程费7,26211.5%
安装工程费5,1798.2%
其他费用7,08711.3%
合计62,969100.0%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6、项目涉及的审批及备案:备案已完成、相关审批正在办理中。

(三) 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区位优势明显,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位于京津冀核心区域,也是国内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位优势明显。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是继公司在珠三角及长三角半导体区域圈之后,首次在京津冀区域布局的电子大宗气体项目,为公司未来开拓北方市场奠定基础。这将大大增强公司在电子大宗气体国产替代领域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国内电子大宗气体市场领先地位,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司长期的可持续性发展。

2、布局头部存储芯片企业,有利于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客户长鑫集电(北京)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存储芯片(DRAM)厂商,属于芯片产业领域国内一线企业。本项目的实施将再次验证广钢气体自主研发的Super-N系列超高纯制氮机、超临界二氧化碳制取技术的先进和可靠性,为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3、本项目具有较好经济性,有利于实现国资的保值增值

该项目是广钢气体单体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之一,广钢气体的技术、商务及项目执行团队和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有能力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建成投产。项目的经济测算表明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推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 主要风险分析

1、社会风险

本建设项目属于危化品产业管理范畴,存在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的风险,对周边环境及社会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2、市场风险

该项目采用的是公司自主研发的Super-N系统超高纯制氮机,主要生产高纯氮气并副产高纯氧气,项目需要外采的原料气有氢气、氩气、二氧化碳、氦气等,市场风险表现为需要外采原料气的价格波动风险。

3、项目减值风险

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后,若现场制气客户用气量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新增产能利用率较低及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存在一定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五) 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本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新建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项目四: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F3阶段)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广钢气体(青岛)有限公司、广钢气体工程(杭州)有限公司、四川新途流体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四川省新途众达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将为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两套15000Nm3/h Super-N PLUS制氮机及附属系统,预计项目总投资44,539.91万元,项目周期预计为供气合同生效后25个月。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芯恩(青岛)二期电子超纯大宗气体供应项目(F3阶段)

2、项目建设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山王河路1088号

3、建设周期:供气合同生效后25个月

4、项目建设内容及计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4,539.91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11,835.72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32,0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两套15000Nm

/h Super-N PLUS制氮机及附属系统。

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把控建设环节中的各项成本开支,具体以未来实际结算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5、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项目内容金额(万元)投资占比
设备购置费31,54670.8%
土建及安装费8,00418.0%
其他费用4,99011.2%
合计44,540100.0%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6、项目涉及的审批及备案:备案已完成、相关审批正在办理中。

(三) 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本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是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必要

“十四五”开局以来,广钢气体实施的“半导体+产业基地”业务发展战略,聚焦半导体产业,主攻电子超纯和现场制气业务。通过寻找优质和符合自身发展规划的项目,打造核心竞争力,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打造芯片行业电子超纯配套服务领域一线气体品牌,是广钢气体当前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2、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大电子气体品牌影响力

本项目客户是中国首个协同式集成电路制造(CIDM)项目的厂商,是国内先进的垂直整合芯片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技术实力行业领先,属于芯片产业领域国内一线企业。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进军山东青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中国北方

市场电子超纯业务的规模和领先地位,扩大公司在电子超纯领域现场制气的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符合广钢气体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3、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内资电子大宗领域领先地位

该项目是公司在山东获取的第一个项目,再次为国内一线芯片制造企业提供电子大宗气体配套服务,为公司未来深耕北方市场加大了助力。对实现“广钢气智造中国芯”的使命目标,助力广钢气体打造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国内电子超纯供气领域领先地位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 主要风险分析

1、社会风险

本建设项目属于危化品产业管理范畴,存在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发生的风险,对周边环境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2、市场风险

该项目属于配套的电子大宗气体项目,需要外采的原料气有氩气、二氧化碳、氦气等,市场风险表现为需要外采原料气的价格波动风险。

3、项目减值风险

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后,若现场制气客户用气量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新增产能利用率较低及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存在一定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五) 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措施

本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新建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事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将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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