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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5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7人调整为95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272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陈建湘、杨友强、周存全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授予权益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确定以2024年1月5日为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10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9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95人,授予数量合计272万股,预留授予9人(其中2人为追加授予的情形),授予数量合计19万股,授予价格均为9.43元/股。

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陈建湘、杨友强、周存全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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