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举杨帆女士(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胡小龙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龚志忠先生(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