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年1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完整造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会均有权建议董事会或公司总经理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警告或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北交所公开谴责、批评或处罚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采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并对有关的责任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警告或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处理结果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北交所报告。
第九章 附则第九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前述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九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九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