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年1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其他内容。
第三十八条 公司开展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在活动结束后,活动记录应当及时披露或以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公开。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前述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