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3284证券简称:灵鸽科技公告编号:
2024-021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在授信有效期内,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事项可能涉及公司及关联方以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及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关联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资产抵押等。公司接受相关关联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益事项,不需要向担保方支付任何对价,且不需要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