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泰晶科技半导体工业园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11,872,79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9.2542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89,322,772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907,54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82,415,232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喻信东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11,795,339 | 99.9307 | 77,460 | 0.0693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11,869,099 | 99.9966 | 3,700 | 0.0034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09,299,979 | 97.7002 | 2,572,820 | 2.2998 | 0 | 0.0000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724,556 | 99.8643 | 3,700 | 0.1357 | 0 | 0.0000 |
3 |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155,436 | 5.6972 | 2,572,820 | 94.3028 | 0 | 0.0000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通过逐项表决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和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军旺、王腾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