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康迪”)于近日分别收到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证书编号:GR202333101358,宁波康迪证书编号:GR202333102351,发证时间: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康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三年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