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于近日已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3,919.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收款单位 | 发放单位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万元) | 收款 日期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1 | 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产业扶持资金 | 10,524.61 | 2023年12月27日 | 否 | 是 |
2 | 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产业扶持资金 | 3,395.00 | 2023年12月28日 | ||
合计 | 13,919.61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3,919.61万元。
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