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亚香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3年12月19日
培训地点:亚香股份三楼会议室
培训方式:现场宣讲及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
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保荐机构已向公司提供本次培训的相关书面资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培训对象自行安排时间进行课后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与平安证券培训人员联系。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董监高股份管理及大股东股份减持、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向培训对象阐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市场违规案例,对法律法规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亚香股份及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对于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董监高股份管理及大股东股份减持、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通过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相关参训人员加强了对作为上市公司
管理人员在公司合法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理解。本次
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孟 娜 | 曾晓冰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