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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特: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提名第九届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月2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建军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建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所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王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建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王建军先生辞职将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建军先生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二、补选提名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2024年1月3日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提名第九届独立董事的的议案》,同意提名赵恩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恩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赵恩慧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赵恩慧,女,1972年10月出生,民主促进会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副高职称。1995年至1997年在湖南警察学院(原湖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998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3年至2015年担任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16年5月入伙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为高级股权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及投融资部主任。

截止目前,赵恩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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