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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隆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4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发行人”或“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4年1月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23倍。本次发行价格21.46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3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23倍(截至2024年1月2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数32.65倍(截至2024年1月2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贝隆精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首发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46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月5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4年1月5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证券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1月9日(T+2日)披露的《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4年1月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

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4年1月4日(T-1日)披露的《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贝隆精密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4年1月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23倍。本次发行价格21.46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3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23倍(截至2024年1月2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数32.65倍(截至2024年1月2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8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50,606.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1.46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8,628.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6,086.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2,541.51万元,低于前述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总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在充分考虑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以及各项基本假设和特定假设的前提下,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汇会鉴﹝2023﹞8092号)。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23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36,400.00万元,同比增长4.03%;预计净利润5,910.40万元,同比下降2.41%;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106.38万元,同比增长0.29%。公司作为发展多年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商,能够有效拓展精密制造产品的应用边界,通过高效

的研发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开发新的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不断获取新的优质大客户,具备较强持续盈利能力,经营业绩不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5、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贝隆精密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705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贝隆精密”,股票代码为“301567”,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贝隆精密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8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全部为网上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20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价格为21.4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5.5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23倍及平均滚动市盈率33.12倍。(截至2024年1月2日(T-3日))。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发行人2021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88.94万元和6,056.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67.68万元和5,091.77万元,最近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1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4年1月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1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4年1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

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1月9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1月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4年1月3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上的《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贝隆精密、公司指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平台

结算平台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指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网上发行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1,8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投资者

投资者指2024年1月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4年1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T日

T日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4年1月5日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价格为21.4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7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5.5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市盈率的比较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4年1月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23倍,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3.12倍。

(1)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21.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30.35倍,低

于2024年1月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2.23倍。

(2)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21.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4.14倍,高于2024年1月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3.12倍。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指标数据计算说明》,其所发布行业平均市盈率的计算基础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如果按照同一口径计算,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0.63倍,低于截至2024年1月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3.12倍。

(3)发行人所属行业变化态势

截至2024年1月2日,C39行业各阶段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平均滚动市盈率如下:

行业名称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最近三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最近六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最近一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2.2332.6433.2532.37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行业名称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最近三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最近六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最近一年平均滚动市盈率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3.1233.6034.3033.43

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年以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行业平均市盈

率水平较为平稳,本次发行价格21.46元/股对应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3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23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3.12倍,处于合理水平(截至2024年1月2日)。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性,综合考虑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及应用领域等因素,选取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舜炬光电、恒光塑配、泓耀光电、昀冢科技、鼎通科技和长盈精密。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舜炬光电、恒光塑配和泓耀光电均未上市,因此主要选取上市公司昀冢科技、鼎通科技和长盈精密作为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1月2日,可比公司的静态市盈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4年1月2日(含)前20个交易日均价(元/股)2022年扣非前EPS(元/股)2022年扣非后EPS(元/股)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前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后

688260.SH

688260.SH昀冢科技29.74-0.5676-0.6053-52.40-49.13

688668.SH

688668.SH鼎通科技51.961.70451.591230.4832.65

300115.SZ

300115.SZ长盈精密12.650.03540.0142357.34890.85

算术平均数(剔除异常值)

算术平均数(剔除异常值)30.4832.65

贝隆精密

贝隆精密-0.84120.707225.5130.35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4年1月2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贝隆精密总股本按照发行后7,200万股计算,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1月2日总股本;

注4:昀冢科技、长盈精密作为异常值处理。

截至2024年1月2日,可比公司的滚动市盈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4年1月2日(含)前20个交易日均价(元/股)扣非前EPS-TTM(元/股)扣非后EPS-TTM(元/股)对应的滚动市盈率(倍)-扣非前对应的滚动市盈率(倍)-扣非后

688260.SH

688260.SH昀冢科技29.74-1.1378-1.1938-26.14-24.91

688668.SH

688668.SH鼎通科技51.960.86080.754060.3668.91

300115.SZ

300115.SZ长盈精密12.650.12950.040197.68315.46

算术平均数(剔除异常值)

算术平均数(剔除异常值)60.3668.91

贝隆精密

贝隆精密-0.70060.628530.6334.14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4年1月2日。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3:贝隆精密总股本按照发行后7,200万股计算,扣非前/后EPS-TTM=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1月2日总股本;注4:昀冢科技、长盈精密作为异常值处理。本次发行价格21.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35倍,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对应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数32.65倍(剔除异常值后,截至2024年1月2日);对应发行人滚动市盈率(对应的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归母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34.14倍,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对应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数68.91倍(剔除异常值后,截至2024年1月2日)。

3、发行人市场空间及成长空间

精密结构件通常为具备高尺寸精度、高性能要求的各类结构件,是智能终端重要的组成部件,可应用于消费类电子、智慧安居及汽车电子等众多领域。生产商通过与下游知名厂商的紧密合作,可受益于下游行业的发展从而获得稳定增长的订单。

(1)智能手机市场

① 智能手机市场概况

智能手机以自身的方便性、快捷性、实用性和个性化功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逐渐替代了传统的功能性手机。在智能手机领域,由于经历了前期多年的快速发展,自2017年起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首次出现下滑,之后手机出货量有所波动但整体保持较高水平。2022年以来,受消费者信心不足、美联储持续大幅加息、俄乌冲突等多重因素扰动,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类电子市场需求受到了较大冲击,出货量同比有所下滑,但由于其行业规模大,智能手机在智能终端领域仍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根据IDC(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度、2023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12.06亿台、5.37亿台。此外,根据IDC于2023年8月公布的预测报告,2023年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同比下降4.7%至11.5亿台,但是随着未来消费需求复苏,预计智能手机市场将在2024年复苏实现正增长。

② 智能手机摄像头发展趋势

随着终端消费者对手机拍摄功能愈加关注,智能手机的拍摄能力逐渐成为手机的主要卖点和消费者的换机推动力。各大手机厂商致力于为用户打造极致的摄影体验,通过增加摄像头数量等方式来提升拍摄质量,多摄方案纷纷涌现。

多摄方案通过不同类型的摄像头组合,提升整体拍摄效果。目前,手机摄像头类型包括主摄、长焦、广角、超广角、深度(TOF)等,每种摄像头具有不同的功能,多摄方案的应用能够较大地丰富消费者使用体验,满足其多样化的摄影需求。随着多摄方案日益成熟,带动了单部手机上所搭载的摄像头数量不断上升。

根据counterpoint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球手机平均单机摄像头数量从2015年的2.0颗上升至2021年的4.1颗,单机摄像头数量的增长拉动了智能手机光学产业链公司业绩增长。长期来看,随着智能手机市场竞争加剧,用户体验作为各大手机品牌厂商关注的重点,手机光学升级趋势不变。

2015-2021年全球手机平均搭载摄像头数量(单位:颗)

数据来源:Counterpoint、东吴证券研究所202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放缓等影响,短期而言存在多摄升级放缓、摄像头配置规格调整等不利因素,但提升用户摄影体验作为各大手机品牌厂商关注的重点,长期来看,大像面、潜望式、大光圈、光学防抖等技术升级趋势仍在,各大光学厂商仍将持续投入技术研发。

(2)可穿戴设备市场

可穿戴设备按照产品形态可分为TWS(真无线立体声)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智能头盔等。随着消费升级及AI、AR/VR等技术的逐渐普及,特别是科技巨头不断增强可穿戴技术的应用,生态的逐渐成熟将为可穿戴设备创造更多的应用场景。根据IDC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从2016年的1.02亿台增长至2021年的5.34亿台,年复合增长率达39%,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以及经历了前期的快速增长,2022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4.92亿台,出现下滑,但仍远高于2020年及2019年的出货量水平。且根据IDC于2023年6月公布的预测报告,全球可穿戴设备的出货量在2022年首次下降后,预计将于2023年重回增长轨道,至2027年出货量将达6.29亿台。

2016-2022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单位:亿台)

数据来源:IDC

(3)智慧安居市场

近年来,伴随着“智慧城市”、“平安城市”等概念的推进,安防市场需求逐步释放。且安防产品突破了传统安防的场景局限,向智慧园区、智能楼宇、智能家居等应用场景拓展,行业应用逐渐走向深度化和综合化。

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安防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正在全球安防领域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比如在智慧园区领域,视频监控与园区通行、物业管理进行融合,形成一体化综合应用,各类数据充分融合共享,具备视频监控的周界防范、人脸识别、车牌识别、行为分析等能力,从而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和安全等级。

在全球安防视频监控市场的持续增长带动下,安防视频监控镜头市场近年来发展较快,未来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根据TSR(Techno SystemsResearch)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数字安防镜头市场出货量为43,528万颗,预计未来几年全球数字安防镜头市场仍将保持增长,至2025年出货量将达到55,000万颗。

2017-2025年全球数字安防镜头出货量(万颗)

数据来源:TSR,华金证券研究所

(4)汽车电子市场

① 车载摄像头

近年来,自动驾驶汽车市场迎来快速发展,ADAS是实现自动驾驶的重要技术基础。车载摄像头作为重要的视频信号入口,在ADAS实现车道偏离预警、交通标志识别、行人碰撞预警、全景泊车等功能中发挥重大作用。传统汽车中车载摄像头运用最多的为前视以及后视摄像头,分别用于行车记录和倒车影像,而拥有ADAS的自动驾驶汽车对车载摄像头的需求逐步向车内前视、后视、环视、侧视等多个方位拓展。根据Yole预计,2023年全球汽车平均每台搭载摄像头数量有望提升为3颗,2018年至2023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12%。随着汽车智能化趋势的发展,ADAS渗透率不断提升,车载摄像头将会得到进一步应用,市场潜力较大。

② 汽车连接器

受益于汽车智能化及自动驾驶的推广,车载摄像头、激光雷达等零部件搭载数量提升,对应汽车连接器需求亦逐步提升。

汽车连接器作为连接各个汽车电子系统的信号枢纽,广泛应用于汽车动力系统、车身系统、信息控制系统、安全系统、车载设备等汽车系统模块。根据Bishop & Associate发布的数据,2022年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841亿美元,同比增长7.8%,其中汽车连接器占比21.9%,是重要的细分子行业。随着新能源汽

车渗透率的提高和汽车电子化、智能化的深化,汽车电子元器件的数量不断增加,对连接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将带动汽车连接器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

通过长期的稳健经营,公司依靠突出的精密工程研发能力、良好的产品品质及优质服务能力,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信誉和市场认可度,并成为舜宇光学、安费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三星电机等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均具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和行业内领先的市场规模,其中舜宇光学车载镜头、手机镜头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手机摄像模组市场占有率2021年以来亦位居全球第一,公司在其同类货物采购体系中综合排名第二,处于较为重要的地位;安费诺为全球最大的科技互连、传感器和天线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根据对安费诺的调查问卷,公司自2020年以来在安费诺同类产品供应商中的采购占比稳步提升,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分别位列前五名、前三名和前二名;海康威视和大华股份分别位居“全球安防50强”榜单中的第一名和第二名;三星电机系全球著名电子产品核心部件供应商。

公司得到上述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多次获得舜宇光学颁发的“核心供应商”和“优秀合作伙伴”、安费诺颁发的“年度最佳服务奖”、大华股份颁发的“交付配合奖”和“浙江省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项目优秀企业”等荣誉。

与国际知名客户合作,并成为他们的主要供应商,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

① 客户合作关系稳定

国际知名电子厂商供应商体系的进入壁垒高,考核周期长,但合作关系稳定。目前,公司与舜宇光学的合作年限长达十五年以上,与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主要客户的合作年限亦超过十年,具有较强的客户粘性。

② 订单可持续性强

国际知名客户经营状况良好,发展稳定,业务量大且可持续性强,其自身

业绩随着下游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等市场规模的增长亦不断增长。公司伴随优质客户共同成长,为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③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客户高标准的要求带动公司在研发设计、工艺革新、品质管控等方面不断提高,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④ 回款风险低

知名客户的信用度高,回款能力强且违约风险低,使公司经营风险低。例如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对安费诺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均为100.00%。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6月末对安费诺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为6,542.63万元,期后回款比例为85.07%,尚未回款金额均在信用期内,不存在应收账款逾期情形。

⑤ 利润水平稳定

知名电子厂商的产品市场认可度高,产品档次处于较高水平,其自身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较高,因而在选择供应商时更注重产品质量、生产稳定性、批量供货能力及研发创新能力,关注产业链的健康、持续发展,使得公司可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

⑥ 公司积极有效开发优质大客户

公司已具备良好的客户基础,并积极开发优质大客户,如与三星电机建立了合作关系。2019年9月起三星电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参观考察,2021年1月公司根据其要求进行项目评估,并于2021年4月双方签订保密协议,2021年6月产品开始进入打样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产品已进入试产阶段。2022年度、2023年1-6月,公司向三星电机及其产业链合作厂商销售收入分别为1,046.88万元、1,402.63万元,预计2023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为公司带来新的营收增长点。

三星电机是韩国最大的企业集团三星集团旗下公司,其凭借自身核心技术成为全球著名电子产品核心部件供应商,整体实力雄厚。未来随着合作的不断

深入,三星电机有望成为公司又一主要大客户。公司亦积极导入TDK集团、意力速(日本上市公司,国际知名电子连接器专业制造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尼得科汽车马达(浙江)有限公司等优质大客户,就智能手机马达部件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开展合作。

其中TDK集团系日本著名电子工业品牌,在电子原材料及元器件领域居于领导地位,公司2021年与TDK集团进行接洽,并于2021年10月双方正式签署框架合作协议,2022年就马达部件中的IM件产品进行开模验证,2023年公司与TDK集团的合作进一步深入,预计2023年度对TDK集团及其产业链合作厂商销售收入将达2,000万元,较2022年度增长约1,920万元,主要项目为智能手机马达部件,系不同于公司现有智能手机镜头组件、摄像模组其他组件的新细分领域。随着新客户有序导入,新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品种类和业务结构不断丰富。总体而言,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及服务,与舜宇光学、安费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三星电机等全球多个知名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业内积累了较好的市场口碑,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同时公司有序开拓新客户,客户群体持续壮大,产品种类愈加丰富,推动公司业务规模扩大。

(2)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2022年(第29批)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担任第三届浙江省橡胶塑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和浙江省模具工业联合会理事单位(2021年-2026年),并参与《成型模定位圈第1部分:无隔热板的中小型模具定位圈A型和B型》(2022年10月发布实施)国家标准的起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113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26项。公司的研发技术优势主要表现在:

① 精密模具开发制造优势

公司突出的精密模具开发制造能力是高精度结构件产品生产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保持并提升市场竞争地位的核心优势。自2008年至今,公司已连续七届(每两年一届)获得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颁发的“精模奖”一等奖,具有行业

领先优势。此外,公司是工信部认定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工信部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展现了公司在精密制造行业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的研发与制造水平。首先,公司经过长期的积累已搭建了运转流畅的标准化模具设计平台,建立了涵盖多领域且数量众多的模具设计参数数据库,不仅可通过快速导入匹配度较高的模具数据资料,提高模具设计效率,还可熟练运用多种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为模具结构的创新设计提供支持,使公司可满足客户各类高精度产品的复杂模具结构开发需求。就深度而言,公司在手机光学领域的模具开发上具有较深的技术沉淀,熟悉并擅长摄像模组组件产品的模具开发,拥有超过2,000余组手机光学领域的模具设计参数,单就手机镜头组件而言,目前公司技术水平已覆盖超广角、长焦、连续变焦、潜望式、大像面等多种特殊功能镜筒的专用模具结构开发,可满足各大品牌手机的多摄组合方案需求。同时,公司不断优化迭代模具设计方案,对智能手机摄像功能的升级换代需求做出快速反应,持续协助客户解决技术难题,开发光学性能更高的产品。如公司通过改变模具关键零件的角度设计以及表面处理方法,成功帮助客户改善了产品杂散光问题,提高了客户产品的光学性能及市场竞争力。2021年8月,由公司为主起草的《手机摄像模块用塑料结构件》标准(编号为T/ZZB2252-2021)经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批准成为“品字标”团体标准。就广度而言,公司除深度专研手机光学领域外,在可穿戴设备、智慧安居和汽车电子等领域均已形成稳定量产产品供应,如耳机内壳、智能手表天线和光学透明件等,拥有不同类别产品的成功开发经验和技术储备,当客户具有新领域的业务开拓需求时,公司可及时为客户提供新产品模具开发的技术支持,帮助客户赢得市场先机。如公司借助过往新产品的开发经验,迅速理解客户需求,报告期内成功协助客户高效完成了VR眼镜镜筒等产品的开发,有力配合客户在新兴光学领域的业务拓展。其次,公司主要研发技术人员在精密制造行业均有丰富的经验积累,具备

敏锐的市场洞察能力、应变和创新能力。例如公司在整体式模具结构的基础上,成功研发了快速拆装模具结构,大幅减少了模具拆装和加温时间,使作业效率整体提升,且更能保证产品生产的精度和稳定性。

最后,公司高档次的精加工设备为制造高精度、高品质的精密模具提供了有效保障。目前,公司主要的精加工设备从瑞士、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进口,具有功能多样性、自动化智能化程度高、加工精度高且稳定、加工尺寸范围广等特点。公司模具零件加工精度可达0.3微米,球面抛光精度可达0.5微米,表面粗糙度可达Rz0.1(相当于Ra0.012)。

② 工艺集成与创新优势

公司具备行业领先的生产工艺水平,目前在注塑工艺、冲压工艺、IM工艺、硬化工艺等方面均有深厚的积累,并已成功实现IMMT工艺技术的突破,工艺种类丰富,拥有多品类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针对客户不同新产品的结构性能特点,快速设定工艺流程,精准控制各工艺环节的关键参数,保证相关产品的批量稳定生产,具备较好的业务延展性。如公司生产的摄像模组载体,工艺流程复杂,除常规注塑、冲压工艺外,还包括裁切、清洗、激光打码和AVI检测等工序,每道工序均有较高的精度要求,且均会影响最终产品生产的精度和稳定性。公司最终凭借在工艺排布、制程管控等方面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在客户同类产品供应商中,率先完成技术突破,使相关产品在新机发布上市前顺利实现规模量产。

同时,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经验的积累,持续优化创新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例如:A、在模具扩穴方面,通过不断的研发突破,公司部分产品由一模八穴量产水平提升为一模十六穴量产水平,部分产品甚至实现了一模三十二穴的量产突破,提高了生产效率;B、在缩短成型周期方面,公司成功研发了3D随行水路胶口套冷却主流道的模具结构,并配合副臂机械手夹取料把,使镜筒、隔圈类产品成型周期由13.5-16秒,下降至9-11秒。

(3)产品质量优势

精密结构件产品的质量对终端产品的性能实现具有重要影响,因而客户一

般均将供应商供货的品质及稳定性作为对其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和产品的品质提升,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公司产品具有突出的高精密、高性能和高附加值的特征,稳定量产的产品精度达±1微米,且可在高倍显微镜下通过无毛刺、无拉伤、无色差等外观缺陷的检验,同时公司产品在满足基本的固定、支撑、散热、连接、防护等功能基础上,还可帮助提升客户产品的光学性能。

公司可保证产品在高精度水平下的批量稳定生产,主要得益于:

① 公司具备突出的精密模具开发制造能力,且采用面向生产的开发设计策略,充分考虑生产要求,从源头上避免产品开发与批量生产误差问题;

② 公司具有较高的自动化生产水平,且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加工车间的建设,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还有效减少了人为操作的失误,保证生产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③ 公司拥有大量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具有十余年的行业从业经验,对精密制造领域的技术方法、生产工艺等都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④ 公司具备先进的生产设施条件。一方面,车间环境最高可达百级无尘车间,可充分保证生产环境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注塑、冲压等环节主要生产设备为全球先进的进口设备,其加工能力和可实现的加工效果为业内领先水平,从硬件层面为公司产品的加工精度及稳定性提供了保证。

(4)快速服务能力优势

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快速消费电子产品的终端需求变化快,为抢占市场份额,抢先打造爆款产品,各大品牌厂商每年均竞相推出新机型,并花大量资金进行前期推广,故整体而言公司下游产品的时效性较强,若产品开发设计或量产环节出现延误,将严重影响新品上市时间,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下游品牌厂商大都要求上游供应商具备快速服务能力。公司从模具设计到最终交付产品最快可在十天内完成,快速交付能力在精密制造行业中处于领先

水平,具体表现为:

① 同步开发优势

公司从事精密制造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领先的技术优势,且与主要客户具有较长时间的合作历史,熟悉主要客户的研发设计需求及演变趋势,可有效缩短沟通轮次及磨合时间。在客户新产品设计与开发的早期阶段,公司充分借助模流分析等技术,并利用自身成熟的技术和工艺水平,预先就客户产品设计的合理性进行判断,为客户产品的设计提供改进建议,以减少试验次数,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② 自动化生产优势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除采购通用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外,还向供应商定制非标准的自动化设备,并结合公司不同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特点,重点针对人工耗用量大的裁切、分穴、摆盘、喷码、锁扣、包膜、贴标和检验等环节,进行自动化设备的改造和研发,不断提高自动化设备的通用性和工艺集成性,提高了生产效率,缩短了产品交付周期。

③ 高效管理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架构设置贴合公司不同阶段的生产经营特点,截至目前,公司制造中心、品质中心、研发中心等良好协作配合,整体形成了短、平、快的决策响应机制,可针对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快速作出响应。

④ 区位服务优势

公司坐落于享有“模具之乡”美誉的浙江省余姚市,地处我国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区域内工业发达,制造企业众多,上下游配套完善,具备较强的精密模具及精密结构件的集群效应。同时,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均处于江浙周边地区,交通上的便利使公司能够与区域内的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并快速响应客户的最新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且优质的服务,进而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5)规模生产优势

精密结构件行业需要持续投入高价值的精密模具加工设备、精密注塑和冲压设备及高精度检测设备等用于模具制造、成型加工、产品检测等环节,固定资产投入较高,因而成本构成中制造费用占比高,规模效应明显。此外,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订单稳定且需求量大,需企业拥有相应的生产规模和持续稳定的批量供货能力。公司专注于精密制造业务的发展,是业内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商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主要的模具精加工设备74台、注塑生产设备265套,具有承接龙头企业大规模订单的能力。龙头企业的业务量大且持续性强,使公司生产设备的整体利用率较高。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利于制造费用的分摊,降低平均生产成本,带来经济效益,同时又可提升产品及工艺的稳定性。此外,不断累积的生产管控经验,使公司能够在对各个生产环节充分熟练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工艺流程,提升生产效率,缩短产品交付周期,降低成本,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5、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定价差异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0.35倍,与可比上市公司对应静态市盈率相比,高于昀冢科技,低于鼎通科技、长盈精密。可比上市公司由于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技术指标的不同,使得双方的应用领域、主要客户、盈利水平有所不同,进而导致定价方面也会有所差异。

公司的精密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智慧安居及汽车电子等领域,其中智能手机为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在经营情况、技术实力、关键业务数据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1)经营情况对比

公司简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应用领域主要客户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摄像模组和音圈马达中的精密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塑件、金属插入成型件(IM)、芯片插入集成件(CMI)、金属冲压件、绕线和组装品等精密电子零部件、模具及电镀加工等以手机光学为代表的消费电子类,向汽车、家电延伸三美集团、新思考电机、湖南新视、TDK集团、中蓝电子、丘钛科技、五方光电、水晶光电、欧菲光等

鼎通科

鼎通科技通讯连接器及其组件和汽车连接器及其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连接器组件和模具,其中连接器组件包括通讯连接器组件(高速背板连接器和I/O连接器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组件,模具产品包括精密模具和模具零件通讯(通信基站、服务器、交换机等数据存储和交换设备)和汽车领域(家用汽车电子控制系统)安费诺、莫仕、中航光电、泰科电子、哈尔巴克等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电子连接器及智能电子产品精密小件、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模组、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等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连接器及附件、电磁屏蔽件、金属外观(结构)件、硅胶结构件、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连接系统零组件及模组等手机、智能穿戴、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及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北美大客户、三星、特斯拉等

发行人

发行人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镜筒、隔圈、压圈、镜座、底座、摄像模组载体及屏蔽罩、智能手表天线、耳机内壳、光学透明件等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智慧安居、汽车电子等领域舜宇光学、安费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三星电机等

数据来源:招股说明书

与昀冢科技相比而言,虽然昀冢科技目前亦主要专注于手机光学领域结构件产品,但公司产品主要为注塑件和IM件,不涉及芯片插入集成件(CMI)、绕线和组装品等精密电子零部件产品,产品类型相对较为集中。同时,就手机光学领域产品而言,昀冢科技产品主要为基座、载体等音圈马达的内部精密电子零部件,以及支架、摄像模组框架等摄像头光学模组零部件,而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除包括镜座、底座等与昀冢科技相似的摄像模组其他组件外,还包括大

量功能特性复杂,生产工艺环节相对较长的摄像模组载体和屏蔽罩产品以及光学性能和精度指标等要求更高的镜头组件产品。其中镜筒、隔圈、压圈等镜头组件产品为手机镜头的关键组成部件之一,不仅对镜片及镜头前端部件起到固定及支撑的作用,还具有抑制成像过程中杂散光的功能,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对公司精密模具的开发制造能力和生产制程的管控能力均提出更高的要求。此外,根据昀冢科技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其销售仍主要集中在手机光学领域,并正在逐步向汽车、家电、光电半导体等领域延伸,而公司除手机光学领域产品外,在可穿戴设备、智慧安居、汽车电子等领域均已形成一定的销售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可穿戴设备、智慧安居、汽车电子及其他领域的整体销售占比已超过25%。

与鼎通科技相比而言,鼎通科技产品主要为运用于通信基站、服务器、交换机等超大型数据存储和交换设备的通讯连接器组件和运用于家用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的汽车连接器组件,虽然公司可穿戴设备类产品中的天线产品也属于连接器的一种,在客户类型和生产工艺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应用领域不同,鼎通科技不涉及公司产品所运用的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和智慧安居等领域,且主要客户中除安费诺外,鼎通科技与公司的其他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合性。此外,鼎通科技不涉及光学领域相关产品,而公司除部分天线、耳机壳和笔记本散热元件等产品外,其他主要产品均为光学领域,相关产品除需满足一般的固定、支撑、散热、连接、防护功能外,还需符合相关光学性能指标的要求。

与长盈精密相比而言,长盈精密上市日期较早,营业规模大,业务涵盖范围广,产品线更为丰富,其除智能手机和智能穿戴类产品外,还包括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相关零组件产品,同时涉足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领域、机器人和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随着公司资金实力逐步增强,产能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产品类型也将得到进一步拓展。

(2)技术实力对比

公司简称发明专利数量研发人员数量核心技术精密制造相关的技术指标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35项185人,占总人数的18.07%3D化模具设计技术、超精密加工技术、材料改性技术、多轴机械手、三合一摆盘机、机器视觉检测(AOI)装置、全自动点锡贴片机、全自动马达组装设备、被动元器件及其工艺的研发、条纹3D投影检测装备的研发等产品重复精度可控制在±1微米以内;CNC加工尺寸精度±1微米,最小形状宽度0.04毫米、表面粗糙度最低Rz0.4;放电加工尺寸精度最高±1.5微米、阴角最小R0.02mm、表面粗糙度最低Rz1.0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39项246人,占总人数的10.46%精密模具设计开发技术、全自动卷对卷式信号PIN注塑成型技术、汽车连接器全自动信号PIN埋入技术、自动裁切/抓取/注塑及检测一体化技术等冲压模具零件精度可达±0.001毫米,模具整体制造精度达到±0.003毫米,表面粗糙度达到Ra0.04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846项8,339人,占总人数的29.80%产品设计技术、精密模具设计开发技术、精密模具及精密夹治具加工技术、精密冲压技术、自动化组装设备开发应用技术等拥有±2微米级精度加工能力

发行人

发行人26项87人,占总人数的11.63%标准化模具设计技术、数字化模具验证技术、五金级进模具设计技术、超精密模具零件加工技术、球面抛光技术、模具快装与定位技术、自动裁切胶口分穴摆盘检测整机技术、自动机械手、激光打标自动化技术、上下料自动化技术、注塑成型技术、模内剪切技术、IM双层料带定位技术等注塑产品稳定量产精度可达±1微米,冲压产品稳定量产精度可达±2微米,IM件产品稳定量产精度可达±15微米;模具零件加工精度可达0.3微米;球面抛光精度可达0.5微米,表面粗糙度可达Rz0.1(相当于Ra0.012)

数据来源:招股说明书注:①资料来源于各公司公告及官网公开披露信息,其中发明专利数量均截至2023年6月末,研发人员数量昀冢科技和鼎通科技截至2023年6月末,长盈精密截至2022年末;

②Ra/Rz指表面粗糙度的计量单位,表面粗糙度越小,则表面越光滑,Ra和Rz可根据数值

对照换算表予以换算。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紧密结合,主要集中于模具设计加工、自动化制造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围绕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和智慧安居等领域,涉及注塑、冲压和IM等工艺,并重点突破相关领域对公司精密结构件产品在高精度、复杂结构、高稳定性和高光学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不断丰富相关的自动化工艺技术储备,亦具备向其他领域延伸和拓展的能力。由于不同细分领域的产品工艺和结构存在差异,下游终端产品对结构件产品的精度水平等要求也各不相同,因而各公司披露的精密制造相关技术指标维度和标准不完全一致。整体而言,发行人在模具设计、模具加工方面处于较高竞争层次,尤其是在手机光学领域。

(3)关键业务数据对比

2022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关键业务数据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综合毛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46,306.20-10.90%22.70%-13.22%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83,911.8247.74%35.65%19.65%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1,520,293.5537.63%17.37%0.75%

平均值

平均值550,170.5224.82%25.24%2.39%

发行人

发行人34,989.204.37%31.81%19.44%

注: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告,Wind。2023年1-6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关键业务数据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营业收入(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2023年 1-6月2022年 1-6月变动 幅度2023年 1-6月2022年 1-6月变动 幅度
昀冢科技24,212.1525,517.44-5.12%-5,238.621,075.30-587.18%
鼎通科技33,218.0642,259.08-21.39%3,961.818,537.38-53.59%
长盈精密590,989.98707,876.31-16.51%-18,236.31-25,973.8529.82%
可比公司营业收入(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2023年 1-6月2022年 1-6月变动 幅度2023年 1-6月2022年 1-6月变动 幅度
发行人15,452.7918,577.25-16.82%1,916.652,572.86-25.51%

注: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告,Wind。

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3年 1-6月2022年 1-6月变动 幅度2023年 1-6月2022年 1-6月变动 幅度
昀冢科技17.50%27.28%-9.78%-11.44%2.68%-14.12%
鼎通科技30.09%36.61%-6.52%2.58%10.35%-7.77%
长盈精密17.92%14.98%2.94%-2.35%-4.85%2.50%
发行人29.57%34.34%-4.77%6.35%12.12%-5.77%

注: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告,Wind;综合毛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幅度=2023年上半年数值-2022年上半年数值。

根据可比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昀冢科技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238.62万元。主要原因为:

(1)昀冢科技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与上年同期相比,研发费用增加了约1,500万元,导致利润下降;(2)池州昀钐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为新设全资孙公司属于初创期,订单量还在开发中,成本支出较高,导致利润亏损较大;(3)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设全资子公司属于投入期,日常费用支出增加,导致利润亏损较大。

鼎通科技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961.81万元,同比下降

53.59%。主要原因为:受全球宏观经济低迷及通信市场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终端客户需求不及预期,在业务需求疲软与消耗往期库存的共同影响下,壳体(CAGE)类产品需求量下滑。

长盈精密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9.1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236.31万元。主要原因为:受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智能终端出货量下降的不利影响,2023

年上半年长盈精密消费电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2.1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5%。

从收入规模来看,公司因受融资渠道较少等因素的影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尤其长盈精密业务涵盖范围较广、产品线丰富,销售规模领先优势明显。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核心客户群体的拓展,其收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此外,公司主要产品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模具开发精度和产品精度要求高,对产品性能和生产工艺水平的要求也高,产品附加值更高,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4)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

公司简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18.05%22.93%27.41%31.04%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31.78%37.15%36.28%38.23%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18.01%17.42%17.43%28.47%

平均值

平均值22.61%25.83%27.04%32.58%

发行人

发行人30.04%32.52%34.37%38.13%

注:数据来源各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鼎通科技,高于昀冢科技、长盈精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原因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产品类型、应用领域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产品主要为智能手机摄像头模组精密结构件,主要运用于智能手机镜头中,是智能手机光学成像系统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同时公司2021年批量生产的摄像模组载体及屏蔽罩亦属于智能手机内置摄像模组的重要电子元件。公司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模具开发精度和产品精度要求高,性能要求和工艺水平也要求高,产品附加值更高,因此毛利率水平总体较高。2023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2年下降2.48个百分点,主要系受智能手机类产品毛利率下降和汽车电子及其他类产品毛利率上升综合影响。

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与公司有所不同。从下游应用上

来看,昀冢科技、长盈精密的产品与公司相对接近,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而鼎通科技的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设备领域。昀冢科技的主要产品是手机摄像模组和微型马达中的底座、支架等精密电子零部件,虽然也是应用于手机光学领域,但底座、支架等产品精度要求通常比镜头组件低。长盈精密主要产品是电子连接器及智能电子产品精密小件和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组,其中消费类电子精密结构件主要是金属外观(结构)件等,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鼎通科技的主要产品是应用于通信基站、服务器等超大型数据存储和交换的通讯连接器组件和应用于家用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的汽车连接器组件,设计和生产工艺复杂,制造难度大,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5)销售费用率对比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5.04%5.81%4.89%4.58%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1.22%0.90%0.86%1.67%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1.01%0.98%1.71%1.71%

平均值

平均值2.42%2.56%2.48%2.65%

发行人

发行人1.42%1.27%0.76%0.60%

注:数据来源Wind。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与运输距离、运输方式和职工薪酬有关。昀冢科技有较大比例的外销收入,产生较多的报关费用和运输费用,同时该公司销售人员相对较多,职工薪酬占比较大,因此销售费用率高于公司。鼎通科技销售费用率2020年高于公司主要系鼎通科技销售人员数量较多,职工薪酬占比较大所致;长盈精密销售费用率2020年高于公司主要系其外销收入上升使得出口托运及报关费用等增加所致,2021年高于公司主要系其市场开发费用增加所致;但公司销售费用率2022年后已高于鼎通科技和长盈精密,主要系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增加使得职工薪酬增加所致。此外,公司2020年将与销售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费用通过存货“合同

履约成本”核算进而结转至“营业成本”,而可比公司昀冢科技报告期内运输费用在销售费用中核算,鼎通科技、长盈精密2021年才将与销售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费用结转至营业成本中核算,因此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率进一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6)管理费用率对比

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16.06%10.54%7.70%6.04%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8.58%5.66%6.16%5.20%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6.39%5.29%7.44%6.98%

平均值

平均值10.34%7.16%7.10%6.07%

发行人

发行人4.98%5.36%8.10%5.97%

注:数据来源Wind。

2020-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率与长盈精密不存在重大差异,大幅低于昀冢科技主要系昀冢科技新设子公司开办期费用较多使得其管理费用率高所致,低于鼎通科技主要系鼎通科技产品扩展、管理团队人员增加所致。

(7)研发费用率和研发人员学历构成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16.26%16.74%9.17%6.61%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10.48%7.81%6.54%7.82%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9.91%8.00%9.77%9.00%

平均值

平均值12.22%10.85%8.49%7.81%

发行人

发行人5.49%6.99%5.57%5.24%

注: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研发费用率较稳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学历构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本科及以上占比专科占比高中及以下占比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31.35%54.59%14.05%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8.94%44.31%46.75%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

平均值

平均值20.15%49.45%30.40%

发行人

发行人26.44%68.97%4.59%

注:长盈精密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其研发人员具体情况,根据其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截至2022年末其本科及以上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为13.91%,本科以下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为86.09%。由上表可知,公司研发人员学历构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特性,公司研发人员学历构成合理。同时公司高中及以下学历的研发人员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研发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较高。公司重视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研发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2020年至2022年,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总额分别为979.38万元、1,470.86万元、1,582.26万元,平均薪酬分别为14.19万元、19.88万元、20.03万元,呈上升趋势。

最近三年,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29.3522.6721.15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14.4413.5713.06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7.495.935.78

平均值

平均值17.0914.0613.33

发行人

发行人20.0319.8814.19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储备,为保持研发团队的稳定,公司给予研发人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整体而言,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鼎通科技和长盈精密,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昀冢

科技。

(8)财务费用率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5.36%4.53%3.01%2.98%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3.41%-0.12%0.02%0.39%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1.23%0.16%2.56%2.74%

平均值

平均值1.06%1.52%1.87%2.04%

发行人

发行人0.88%1.46%1.94%1.71%

注:数据来源Wind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

(9)2023年1-9月财务数据对比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可比公司均已披露2023年1-9月财务数据,具体比较如下:

可比公司营业收入(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2023年 1-9月2022年 1-9月变动 幅度2023年 1-9月2022年 1-9月变动 幅度
昀冢科技38,452.6438,402.960.13%-7,160.31-98.84-7144.08%
鼎通科技49,082.6465,784.07-25.39%4,553.3712,827.87-64.50%
长盈精密979,075.551,101,323.93-11.10%-7,562.40-10,682.2829.50%
发行人26,939.8227,994.81-3.77%3,626.534,193.23-13.51%

注: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告,Wind。

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3年 1-9月2022年 1-9月变动 幅度2023年 1-9月2022年 1-9月变动 幅度
昀冢科技18.49%25.88%-7.39%-15.33%0.75%-16.08%
鼎通科技28.49%35.64%-7.15%3.07%15.92%-12.85%
长盈精密19.32%15.92%3.40%0.03%-2.00%2.03%
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3年 1-9月2022年 1-9月变动 幅度2023年 1-9月2022年 1-9月变动 幅度
发行人30.56%31.62%-1.06%9.99%13.63%-3.64%

注: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告,Wind;综合毛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幅度=2023年1-9月数值-2022年1-9月数值。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4.79%5.81%4.89%4.58%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1.76%0.90%0.86%1.67%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1.01%0.98%1.71%1.71%

平均值

平均值2.52%2.56%2.48%2.65%

发行人

发行人1.50%1.27%0.76%0.60%

注:数据来源Wind。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13.98%10.54%7.70%6.04%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8.72%5.66%6.16%5.20%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5.88%5.29%7.44%6.98%

平均值

平均值9.53%7.16%7.10%6.07%

发行人

发行人4.61%5.36%8.10%5.97%

注:数据来源Wind。

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17.57%16.74%9.17%6.61%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11.01%7.81%6.54%7.82%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9.18%8.00%9.77%9.00%

平均值

平均值12.59%10.85%8.49%7.81%

发行人

发行人5.72%6.99%5.57%5.24%

注:数据来源Wind。

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昀冢科技

昀冢科技5.21%4.53%3.01%2.98%

鼎通科技

鼎通科技-3.15%-0.12%0.02%0.39%

长盈精密

长盈精密1.39%0.16%2.56%2.74%

平均值

平均值1.15%1.52%1.87%2.04%

发行人

发行人0.98%1.46%1.94%1.71%

注:数据来源Wind

6、发行人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和审慎性

(1)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本次发行预测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在充分考虑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以及各项基本假设和特定假设的前提下,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由申报会计师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汇会鉴﹝2023﹞8092号)。

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23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36,400.00万元,同比增长4.03%;预计净利润5,910.40万元,同比下降2.41%;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106.38万元,同比增长0.29%。公司作为发展多年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商,能够有效拓展精密制造产品的应用边界,通过高效的研发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开发新的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不断获取新的优质大客户,具备较强持续盈利能力,经营业绩不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公司预测的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对应的本次发行预测摊薄后市盈率为30.2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23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3.12倍(截至2024年1月2日)。

(2)根据发行人最新2023年盈利预计,公司本次发行预测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公司基于2023年1-9月经营情况、在手订单以及市场环境初步估算,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6,900~37,500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6,100~6,300

万元,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100~5,300万元,公司预计的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对应的本次发行预测摊薄后市盈率为29.15~30.3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23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3.12倍(截至2024年1月2日)。

(3)剔除异常值及极端值影响后,发行人滚动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4年1月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披露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剔除亏损及最新滚动市盈率超过100倍后的326家企业最新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为46.56倍,高于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扣非前及扣非后滚动市盈率。

(4)计算口径差异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指标数据计算说明》,其所发布行业平均市盈率的计算基础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如果按照同一口径计算,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0.63倍,低于截至2024年1月2日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3.12倍。

(5)发行人具有稳定增长的市场空间和成长空间,在客户资源、研发与技术、产品质量、快速服务能力、规模生产等方面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大都具有突出的高精度、高附加值属性,相比于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方面亦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6)发行人盈利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综合毛利率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8.77%19.12%20.52%19.70%

发行人

发行人30.56%31.81%33.61%37.71%

注:数据来源Wind,行业数据采用整体法。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20%7.60%10.20%8.27%

发行人

发行人9.99%19.44%22.08%25.08%

注:数据来源Wind,行业数据采用整体法。公司作为发展多年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商,能够有效拓展精密制造产品的应用边界,通过高效的研发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开发新的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不断获取新的优质大客户,具备较强持续盈利能力。2020年至2023年1-9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71%、33.61%、31.81%和30.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08%、22.08%、19.44%和9.99%,盈利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7)发行人2023年下半年经营业绩将有所好转

公司作为发展多年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商,能够有效拓展精密制造产品的应用边界,通过高效的研发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开发新的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不断获取新的优质大客户,具备较强持续盈利能力。受新客户和新业务产能不断释放、部分主要新产品量产时间推迟至下半年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2023年下半年经营情况环比2023年上半年将好转,2023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不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综上,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的定价基础上,结合2023年公司盈利预测情况,并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剔除异常值),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慎性,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8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全部为网上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200.00万股。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46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8,628.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6,086.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2,541.51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4年1月3日 (周三)刊登《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披露《网上路演公告》《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T-1日 2024年1月4日 (周四)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4年1月5日 (周五)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日期发行安排
T+1日 2024年1月8日 (周一)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24年1月9日 (周二)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24年1月10日 (周三)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T+4日 2024年1月11日 (周四)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1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46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贝隆精密”,申购代码为“301567”。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4年1月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4年1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80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1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800.00万股“贝隆精密”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1月3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1月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4年1月5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4年1月9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8,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1月3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1月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4年1月5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年1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4年1月5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4年1月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月8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刊登的《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年1月8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月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刊登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1月9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1月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24年1月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4年1月10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4年1月10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540.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1月11日(T+4日)公告《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4年1月10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

记至投资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1月11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184号

联系人:吴磊

联系电话:0574-62762644-8640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9楼联系人:销售交易业务总部联系电话:021-20370807,021-20370600

发行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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