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4年1月3日。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夏中卫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综合近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于签署本次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拟与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