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张玉国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参会人员及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信托产品逾期兑付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并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信托产品逾期兑付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4)。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