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的《关于更换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原指定侯海涛先生、吴芬女士担任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再次作为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丹先生、侯海涛先生,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赵志丹先生接替吴芬女士继续履行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丹先生、侯海涛先生。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1月3日附件:赵志丹先生简历
赵志丹: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洪城环境公开发行可转债、华伍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莎普爱思非公开发行股票、新疆天业公开发行可转债、协鑫集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大名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