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苏州好屋部分股东股权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受让苏州好屋股东董向东、苏州推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兴、刘勇全部股权以及股东黄俊部分股权,有利于减少公司之前的投资损失,切实有效加快业绩补偿债务履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受让苏州好屋股权事项:
1、以形式1元受让董向东持有的苏州好屋5.4283%股权,该部分股权转让登记至公司名下办理完毕、公司取得及享有该部分股权所有权及权益,同时董向东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另行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现金补偿后,董向东应向公司承担的补偿视为履行完毕;
2、以形式1元受让苏州推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好屋4.1518%股权;
3、以形式1元受让陈兴持有的苏州好屋5.4283%股权,该部分股权转让登记至公司名下办理完毕、公司取得及享有该部分股权所有权及权益后,陈兴应向公司承担的业绩补偿债务(业绩补偿款本金人民币7969711.69元、利息损失及仲裁费)视为履行完毕;
4、以形式1元受让刘勇持有的苏州好屋2.7141%股权,该部分股权转让登记至公司名下办理完毕、公司取得及享有该部分股权所有权及权益后,刘勇应向公司承担的业绩补偿债务(业绩补偿款本金人民币3484855.54元、利息损失及仲裁费)视为履行完毕;
5、以形式1元受让黄俊持有的苏州好屋3%股权,在公司将黄俊持有的苏州好屋3%股权过户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后,则黄俊按照前述转让3%股权相应的净资产金额5883414元【按照苏州好屋2022年12月底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19611.38万元】进行等额抵扣黄俊应付公司的业绩补偿债务(业绩补偿款本金人民币9219711.69元、利息损失等),抵扣后剩余的业绩补偿债务由黄俊继续向公司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