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苏州好屋部分股东股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减少公司投资苏州好屋损失,同时推进苏州好屋部分股东尽快履行业绩补偿债务,同意公司受让苏州好屋股东董向东、苏州推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兴、刘勇全部股权以及股东黄俊部分股权:
1、以形式1元受让董向东持有的苏州好屋5.4283%股权,该部分股权转让登记至公司名下办理完毕、公司取得及享有该部分股权所有权及权益,同时董向东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另行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现金补偿后,董向东应向公司承担的补偿视为履行完毕;
2、以形式1元受让苏州推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好屋4.1518%股权;
3、以形式1元受让陈兴持有的苏州好屋5.4283%股权,该部分股权转让登记至公司名下办理完毕、公司取得及享有该部分股权所有权及权益后,陈兴应向公司承担的业绩补偿债务(业绩补偿款本金人民币7969711.69元、利息损失及仲裁费)视为履行完毕;
4、以形式1元受让刘勇持有的苏州好屋2.7141%股权,该部分股权转让登记至公司名下办理完毕、公司取得及享有该部分股权所有权及权益后,刘勇应向公司承担的业绩补偿债务(业绩补偿款本金人民币3484855.54元、利息损失及仲裁费)视为履行完毕;
5、以形式1元受让黄俊持有的苏州好屋3%股权,在公司将黄俊持有的苏州好屋3%股权过户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后,则黄俊按照前述转让3%股权相应的净资产金额5883414元【按照苏州好屋2022年12月底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19611.38万元】进行等额抵扣黄俊应付公司的业绩补偿债务(业绩补偿款本金人民币9219711.69元、利息损失等),抵扣后剩余的业绩补偿债务由黄俊继续向公司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本次苏州好屋相关股权转让登记至公司名下办理完毕、公司取得及享有该部分股权所有权及权益后,公司持有苏州好屋的股权比例将增加20.7225%变至85.1074%,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受让苏州好屋部分股东股权暨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