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机构 | 开户地址 | 开户名称 | 资金账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 | 129906176310006 |
公司西安曲江支行 | 曲江新区雁南四路与芙蓉西路十字西北角 | 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