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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山重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3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召集,并于2023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及运营资金充足,并履行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承诺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将根据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共计4,343,075.98元,具体情况如下:

1、承诺事项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

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1,414,461.00元以及滞纳金2,928,614.98元,合计金额4,343,075.98元。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于2022年3月出具的相关承诺,对公司遭受上述的损失应予以全额补偿。

2、关联交易事宜

徐杨顺直接持有公司55.97%的股份,通过持有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88%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4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7.43%,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2.1、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税金及滞纳金合计4,343,075.98元。为履行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徐杨顺提议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上述损失。

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现金补偿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度,关联人徐杨顺除领薪和本次现金补偿事项外,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23年度,关联人徐杨顺与公司实际累计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为65.7万元(不含本次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同意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通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杨顺先生、游亦云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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