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3年12月2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2、表决时间:2024年1月2日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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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