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竞买杏坛镇中兴产业园区地块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在顺德区杏坛镇中兴产业园竞买土地。竞买地块分两期进行,购地总面积不超过200亩,购地资金总计不超过2.1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和交易金额,以最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第一期已于2021年启动,本次竞买为第二期土地。包装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竞得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06-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号:102055-001版,版本号2;宗地面积:58,974.58平方米),并签署了《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情况
2024年1月2日,包装公司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606-2024-000001),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出让宗地编号为:102055-001(版本号2),宗地总面积大写:伍万捌仟玖佰柒拾肆点伍捌平方米(小写:
58,974.58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伍万捌仟玖佰柒拾肆点伍捌平方米(小写:58,974.58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06-02地块。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3、出让人同意在2024年1月9日(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由杏坛镇土地发展中心按约定标准交付。
4、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自2024年1月9日至2074年1月8日止。
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玖仟贰佰零壹万元(小写:?92,010,000元)。
6、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7、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和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在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发生时产生,下同)后,持本合同、出让价款和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8、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包装公司本次竞得使用权的土地未来将作为新增生产线投资用地,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功能薄膜和功能母料的产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包装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权属证书等相关工作,执行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包装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项目资金筹集、项目运营管理或不可抗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