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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联建光电,证券代码:300269)股票交易价格于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业务主要系为客户提供LED高端显示设备及显控系统的研发、制造、工程安装和售后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通过前期对非LED显示业务的剥离,目前公司LED显示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超过90%,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聚焦LED显示业务的战略规划,目前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三、 是否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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